市場營銷學中將產品解釋為能夠滿足某種需求的東西,并認為完整的產品是由核心產品,形式產品和附加產品構成,即整體的產品概念。網絡營銷一方面繼承了上述整體產品的概念;另一方面比以前任何時候更加注重和依賴于信息對消費者行為的引導,因而將產品的定義擴大了:即產品是提供到市場上引起注意、需要和消費的東西。
網絡營銷主張以更加細膩的、更加周全的方式為顧客提供更完美的服務和滿足。因此,網絡營銷在擴大產品定義的同時,還進一步細化了整體產品的構成。它用五個層次來描述整體產品的構成:核心產品,一般產品,期望產品,擴大產品和潛在產品。在這里,核心產品與原來的意義相同。擴大產品與原來的附加產品相同,但還包括區別于其他競爭產品的附加利益和服務。一般產品和期望產品由原來的形式產品細化而來。一般產品指同種產品通常具備的具體形式和特征。期望產品是指符合目標顧客一定期望和偏好的某些特征和屬性。潛在產品是指顧客購買產品后可能享受到的超乎顧客現有期望、具有嶄新價值的利益或服務,但在購買后的使用過程中,顧客會發現這些利益和服務中總會有一些內容對顧客有較大的吸引力,從而有選擇的去享受其中的利益或服務。可見,潛在產品是一種完全意義上的服務創新